山东税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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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公司借款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的问题,以下分情况来说明:
1.总分公司的借款.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不是关联企业,只是总分机构,同时总公司借款给分公司一般都是无偿使用的,应当属于企业内部的资金调拨,不应视同销售,所以不缴增值税。
但如果是有偿借款,是销售行为,就要缴纳增值税。当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叫统借统还(一般由总部向金融机构借款,将资金分拨给下面的单位,再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来还给金融机构),是免征增值税的。
2.关联公司借款.关联企业之间相互的资金占用也是比较常见的。有时候可能并没有收取利息或者收取了利息但是利率高于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视同提供了金融服务,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并缴纳增值税。
3.公司借款给个人.如果作为企业的一项内部政策,企业借款给了个人,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都需要视同销售服务的。不管约定的利率是偏高或者偏低,都需要根据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出企业的借款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